尽管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检察活动延期一年,但是据笔者调研发现: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数量偏少,大都在十几个左右,作为羁押的替代措施难以发挥作用。除此之外,检察机关将羁押必要性审查纳入绩效考核,希冀以此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为此,笔者思考为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降低羁押率方面效果不彰?受制于哪些因素的影响?一、随着逮捕标准的从严把握,羁押必要性审查空间缩小随着少捕慎诉慎押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洗钱罪侵害的法益问题就成了讨论的热点,因为这关系到自洗钱行为的处罚根据。笔者认为,洗钱罪侵害的法益必然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将洗钱罪侵害的法益解释为以金融管理秩序为主、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为次具有逻辑上的自洽性,能够为刑事处罚自洗钱行为提供理论支撑。一、洗钱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最基本的问题关于洗钱罪侵害的法益问题当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洗钱罪侵害的法益包括国家正常的
恢复性司法的出现和引入,旨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顺利回归社会、有效补偿被害人、恢复社会和谐关系提供契机。近年来,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在未成年人司法中得以贯彻,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中,涉罪未成年人与被害人通过面对面地协商沟通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对被害人诉求的满足和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和解过程中承担着促成和解、和解协议审查、事后监督等职能,但在适用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方
摘要司法实践中对遗弃致死行为存在不同的定性。类似案件被判决遗弃罪或故意杀人罪,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遗弃罪和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以及二者之间的界限一直饱受争议。以2001年-2020年遗弃致人死亡判决书为样本,采用SPSS软件,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发现遗弃地点为隐蔽、偏僻处和行为人主观上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定罪具有显著影响。通过遗弃致死理论和司法实践契合度分析,发现支配理论中的排他支配设定说与实务中遗弃致
摘要由于国际法缺乏分配刑事管辖权和协调各国刑法冲突的一般性条约,导致各国滥用刑事管辖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关于域外刑事管辖权的国际法传统论述关注的是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忽视了对人权因素的考量。国际私法冲突正义理念可为协调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提供启示。国际人权法虽然不是各国确立刑事立法管辖权的直接依据,但对国家实际行使管辖权构成限制——刑事立法管辖权的实际行使不得超出当事人的合理预期。在孟晚舟事件
编者按2022年8月4日下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了第四期实务刑法论坛,围绕虚拟财产刑事案件司法实务,邀请各领域专家交流探讨,通过主题演讲与聚焦司法实践前沿案例及争议焦点,促进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的交流互动,推动理论研究更好地面向司法实务、服务司法实务。以下为陈兴良教授发表的主题演讲:谢谢主持人周加海秘书长,尊敬的胡云腾会长,尊敬的各位与会嘉宾:今天的主题是虚拟财产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