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最高司法机关高度重视证券领域金融犯罪的有效治理,及时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这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稳定、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化时代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发展,以高频交易为代表的证券交易技术蓬勃发展,利用高频交易等算法优势进行证券操纵的行为也日益增多。高频交易下的虚假申报操纵行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面临刑法定性差异化、操纵行为入罪标准复杂化、主观认定客观化等现实挑战。
摘要面对从以自然犯治理为依归,向以行政犯治理为核心的刑事治理对象及其核心领域的深刻变化,唯有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刑法与其前置部门法的规范关系,秉持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犯罪治理理念,重塑行刑衔接的刑事规范体系,再造合作诉讼的刑事程序模式,创新三审合一的刑事审判机制,刑事治理体系才能完成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科学助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关键词:行政犯; 行刑衔接; 合作诉讼;
我的求学经验时常有人问我,如果说有机会从头再来,再读一次研究生的话,你会如何做?我觉得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要加强:一是做好人生规划。刚到同志社大学的时候,发现他们有一个当时大学国内没有的部门,就是就职部,主要是帮助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找工作的部门,但仔细了解之后,发现其不仅仅是帮助学生找工作,实际也还帮助学生制定自己将来的人生规划。就当时的我而言,发现这个部门确实很诧异。因为,对我而言,即便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接了数据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将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引入刑事数据调取流程,对跨地域调取电子数据的规范,兼顾了异地调取电子数据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必将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法院可以通过核验电子签名、数字水印、电子数据完整性校验值及调证法律文书编号是否与证明文件相一致等方式,对电子数据进行审查判断。这实际
2018年刑诉法第81条关于逮捕条件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这就是学界所说的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笔者认为,要落实少捕的刑事政策,首先需要修改现行的逮捕条件,立法上应当提高逮捕的门槛,以使司法实践有章可循,为落实少捕政策提供法律依据。一、提高证据条件现有逮捕条件中的证据要素仅规定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黄某在网络游戏中认识了陈某,陈某以帮助购买6000元网游装备为诱饵让黄某提供3张银行卡,并在后续的转账中,要求黄某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帮助。黄某拿到6000元的网游装备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只要陈某有需要,黄某均有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帮助。经查,黄某出租的3张银行卡账户在2020年6月至7月共入账358 25万元,且与多名被害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有关联。对于黄某出租银行卡并提供刷脸帮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