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证据规则中一项极其重要的规则,尽管现今已经日趋完善,但对于其中以引诱、欺骗方法所得供述的排除规则一直未被确立,从而成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模糊地带。应当明确的是,适当排除引诱、欺骗方法所得供述是有一定必要性的,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情况,建立我国自身的引诱、欺骗方法所得供述的排除规则。本文认为应当以自愿性为排除标准,构建相应的法律制度,同时结合现有国情进行一定放宽
一、导言《阶层犯罪论的构造》围绕着犯罪论体系的转型,整体性对四要件理论与三阶层理论进行考察,运用以教义学为主、历史的和比较为辅的方法,凝聚了作者对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思考。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分别从历史、话语、逻辑和功能四个角度,整体性地考察在中国语境下引入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境遇、理由和前途,属于从发展历程、形成原因、体系优势、社会任务等宏观视角对阶层犯罪论体系展开的思考。中国近代刑法学发轫于清
摘要作者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列举了这一制度适用中出现的主要弊害,包括因片面追究考核指标可能引发的冤假错案上升,量刑协商流于形式,辩护权得不到充分行使,因量刑不当造成的司法不公,人们对刑事诉讼功能的错误认知,对刑事诉讼程序及量刑情节认知的混乱等。针对上述问题和弊害,作者从强化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证实质化开展量刑协商、保证充分行使辩护权、充分提高办案队伍素质、做好犯罪预防及
从最高法历年数据来看,醉驾入刑十三年以来,不仅没有实现遏制犯罪预期目标,案件数量反而居高不下,连续四年占据榜首。对此,在国家轻罪治理的总体方针指导下,2023年12月18日,两高两部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解释实施近一年来,从最高检公布的数据来看,通过立法干预,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醉驾案件数量确实有所减少,但醉驾案件整体情况并未有明显改变。笔者认为,短时间内此类案件的发案量不会减少
摘要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功能主要体现在出罪、矫正、修复、惩罚与教育。当前司法实践中制度的适用在很大程度上缘于考评驱动,制度内驱力不足。检察机关主导的监督考察程序存在附加条件针对性欠佳、社会参与实质性不足、被害人意见发表不充分、矫正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立法对制度适用范围限制过甚,造成附条件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适用范围的竞合,参与监督考察各方对制度功能定位认识不统一,导致考察效果受限。基于功能回归视角,
摘要随着大量轻罪案件顺利进入审判阶段,对速裁程序的分流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轻微犯罪尽量适用速裁程序,不仅符合速裁程序的立法初衷,也契合繁简分流的司法规律,还能助推轻罪正义的更好实现。由于速裁程序的现行规定不够科学,导致繁简分流的实际效果相当有限。因此,需以轻微犯罪作为分层标准,对速裁程序进行层次化改造。在认罪认罚成立时,对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适用现有速裁程序,对可能判处拘役以下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