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不因不法行为获利,作为古老的法律格言,蕴含着任何人不能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牟取利益的法理基础。但在共同犯罪中,对同案犯如何追缴违法所得则考量刑法第64条规定能否正确实施。 传统理论和司法实践认为,共同犯罪中同案犯对违法所得都具有全额退赔责任,即所谓的连带责任。如司法实践中有地方性司法文件规定:参与非法集资犯罪的被告人,应当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退赔责任,除应当依法追缴其获取的佣金、提成等
摘要:李某借用吴某POS机盗刷他人名下信用卡19笔资金(共计人民币1 8万余元),并且流入吴某POS机绑定的银行账户中。后吴某按照李某的要求,将上述盗刷款扣除费率后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还给李某。该案是一起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入罪、改变我国长期施行他洗钱单一模式后的案件,涉及自洗钱行为的入罪界限、与上游犯罪的关系、主观方面、共犯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进行辩证地分析。一、自洗钱的罪质构造与司法适用原则在自洗
裁判要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未经许可经营非危险化学品性质成品油的行为不宜再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而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性质成品油的行为,仍违反国家特许经营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若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同时将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危险作业罪,应当从一重罪处断。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因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的客观需要,在依法严惩占比较少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罪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轻重有别、科学处断。依法科学运用少捕慎诉慎押,固然需要加深对刑事诉讼相关制度的研究与实践,同时也要重视加大对刑事实体法的一体化研究与运用。程序与实体相互支撑形成一体,是刑事政策得以运转的基础和保障。实践证明,如果忽视对常见多发轻罪的实体法研究,不能精准理解把握轻罪
[案情简介]郑某因怀疑自己的妻子普某与陈某有不正当关系,遂找到民警李某,请其调取普某与他人开房的视频资料。当晚,李某与郑某两人驾车至某酒店,李某在明知自己在非工作时间使用人民警察证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使用其警察证帮助郑某从酒店监控系统中调取到普某和陈某入住该酒店的监控视频,并同郑某一起用手机对视频资料进行了翻录。随后,郑某利用该视频资料威胁陈某限期向其交付20万元,遭到陈某拒绝后,郑某多次
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一、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