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既非此即彼又能共同发展。这一悖论存在的原因在于这两个概念内核的丰富性、复杂性,导致同样的表述下隐藏着多个层次的内涵,有必要将其明晰化。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概念可从多个维度解构,两者宏观上互斥,微观上共存,而无论哪个层面均不存在二选一的问题。我国刑法发展的现实是既有犯罪化又有非犯罪化;既有罪质上的,又有罪量上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整体呈犯罪化趋势。这是社会发展内在需要驱动下的结果,
近年来,非法经营柴油入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引发巨大争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理解不一,导致处理各异。因此,厘清这一问题对于统一法律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一、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演变非法经营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经营柴油依据该条入罪的主要依据是第一项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
刑事诉讼中的辨认,是指刑事侦查活动中为了査明案情,在必要时由侦查人员组织的,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人员进行指认与确定的一种侦查行为。而对辨认这种侦査行为进行记录形成的笔录就是辨认笔录。修改前刑诉法对辨认笔录的证据属性并无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认识不一:有人认为辨认笔录属于书证,因为其主要是以记载的内容作为证据使用的;有人认为辨认笔录属于勘验、
在党和国家持续高压反腐的态势下,近年来职务犯罪多发。以笔者多年来从事刑事辩护的实务观察和办案经验来看,无论是上至省部级单位的高官,还是基层公职人员的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职务犯罪案件可能不像其他案件一样存在定性方面的争议,但也有很多不易察觉的辩护空间。如果辩护律师没有充足的经验,不能发现控方证据的漏洞,不能主动收集证据还原事实,并把握好司法政策,往往容易错失良机。这也是为什么有些犯罪金额和
据报道,有医学检验实验室,在区域核酸检测中,数次出具假阳性报告,严重干扰了当地疫情防控大局。有关机关对实验室给予警告。有朋友问我,类似的行为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关人士故意出具假阳性报告,这还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这主要涉及刑法第229条第1款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适用问题。刑法的相关规定是——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编者按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表明少捕慎诉慎押从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强调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好;不同司法机关如何在各自履职中形成理念上的共识;对社会大众而言,如何看待这历史性的一跃,进而给予最大的理解、宽容与支持,是需要深入思考的。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党的历史是最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