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制度,是司法部与最高院联合实施的全新制度,该项制度落地实施一年多,在实践中发现很多有益的、可借鉴的新内容,但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笔者就以自己所在地--济南市钢城区作为参考地,试着从自身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切身感受,对该制度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关键词: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 律师辩护全覆盖 法律援助中心一、济南市钢城区以及当地律师执业情况简介济南市钢城区是山东
摘要得益于政府大数据的支持和资本市场的投入,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目标及庭审实质化的政策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领域的融合成为必然趋势。目前,裁判辅助模式已在司法系统建设推行,法定的统一证据标准亦被嵌入到公检法的数据化系统中。反观刑事辩护领域,刑事辩护律师以一种保守的观望状态应对人工智能对法律行业的冲击。我们应以此为契机,以积极的态度迎接人工智能与刑事辩护的自然融合,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认识到
摘要我国刑罚执行变更程序比较混乱,实践中大量存在应减不减、不应却减等极端现象,严重侵犯了罪犯或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刑罚执行变更属于司法权,而非行政权,为确保刑罚执行变更的公正运行,应对现有变更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诉讼化改造的前提是引入信用变更制度,反向设置执行变更的实体条件,大胆抛弃现有的减刑、假释成立条件错误观念。在此基础上,使刑罚执行变更的提起环节回归诉权本质,由服刑人
摘要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之目的,在于改善司法机关依赖口供定罪的现状,从而避免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真正实现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但是实践中不仅存在仅凭口供定罪的情形,还存在通过异化口供形式或者形式化口供补强,来规避第55条约束的现象。异化的口供形式,本质上仍然是被告人供述;形式化的口供补强规则,是以被告人供述为中心形成虚假印证。考虑到刑事诉讼法的根本目标,应当对刑事诉讼法第55条进行实质解释
案件摘要:本案案发地为山西省某市,系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毒品案件,涉案冰毒达80公斤。侦、检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第二被告人、广东省人)系案涉80公斤毒品的最初出卖人,但案载证据仅有实际运输者(总共三人)中一人供述直接指证,且该运输者的供述反复变更、当庭变更,无法核实。其次,案载电话通讯记录、转账金额及时间均与与常理不符,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最后,作为关系陈某某罪与非罪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技侦资料,
摘要律师服务收费尤其是刑事案件律师服务收费能否放开政府干预、实行全面市场调节,一直以来是法律圈讨论的热点和焦点。2019年5月28日湖南发改委出台的湘发改价费〔2019〕363号文件更是引发了关于这一话题的热烈讨论。当我们以全面、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可以清晰地看到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改革是整个诉讼制度合理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律师服务收费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不是说将法律服务完全等同于第三产业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