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律师提升专业技能的主要范畴在探讨青年律师应当如何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之前,需要先明确青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提升专业技能的主要范畴。基于一名刑事律师的视角长期观察和总结,我认为对于青年律师特别是主要从事诉讼法律业务的青年律师来说,应当提升的专业技能有很多,其中检索能力、案件综合研判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这四项专业技能尤应提升。可能会有观点认为沟通能力不属于专业技能的范畴,但我认为沟通
摘要针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状态下的刑事社会治理需要,我国刑法的适用主要依赖于相关司法解释文件的出台,从而呈现了紧急状态下的应急释法刑事治理模式。应急释法刑事治理模式在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紧急状态时,出现了刑事制裁无依据、刑事制裁供给不足、应急性刑法适用规则的逻辑矛盾等不适应状况。有必要结合紧急状态下刑法适用的功利导向,确定紧急状态下需要动用刑法干预的典型行为类型、对常规刑法相关罚则中的处罚
摘要被害人针对财产的交付或处分,并非敲诈勒索罪特有的外在特征。在持枪抢劫的场合,也存在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动作。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不以被害人处分为必要。被告人敲诈勒索行为与财产损失之间,需要的只是敲诈勒索行为侵犯财产的风险,体现在对方的财产损失之中即可。采用这一认识,在小抢劫和敲诈勒索财产性利益的案件中就可以更为顺畅地成立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之间,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而是基本法与补充法的
摘要刑事司法机关应当善待讨债、自力救济、职业打假等维权行为,即使这些行为违反民法、行政法等法律的规定,存在不当、越权等情形,也不能轻易追究刑事责任。从客观事实的角度来说,各种维权行为不仅能保护权利人与一般公众的正当利益,而且有利于遏制违法犯罪;从法益衡量的角度来说,维权人的利益优于相对方的利益,不当的维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质条件应当更为严格;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说,动辄将维权行为当作犯罪处理,必然
摘要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和增强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应该以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为前提。作为强化程序衔接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配合与制约的协调统一。立足于现行的规范性文本,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存在介入地位的被动性、介入方式的间接性和介入决策的协商性3个特点,在总体上呈现检察机关服从式配合的结构样态。欲在法治反腐的程序思维下实现配合与制约两种功能的
摘要过度维权行为在我国当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审判实践中对此问题做法不一,同案异判影响了刑法的公正性。域外审判实践对于过度维权行为的处理,与其特定的社会现状密切相关,但总体趋势是,基于对财产秩序的构建,过度维权行为入罪有扩大化的趋势。基于我国民众的维权渠道不畅通、法律意识淡漠、民众对弱势群体维权原因的过度同情,我国审判实践对于部分明显应入罪的过度维权行为作了无罪处理,这种做法有其现实必然性,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