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立法的总体回溯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出台,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的问题,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打击违法犯罪,在维护风险社会的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所渗透的刑事立法理念及具体条文司法适用的解读是本年度刑法学界研究的重中之重。 在宏观方面,刑法学界围绕刑事治理模式、刑法法典化、增设新罪的原则等议题展开争鸣。其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标志着我国刑事立法从消
目 次一、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的本质属性二、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之样态三、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的刑法规制路径四、结语内容提要:人工智能具有强弱之分,强人工智能(体)具备成为刑事责任主体的技术与伦理基础。基于一定的技术事实,恐怖主义犯罪可能由网络恐怖主义转向人工智能恐怖主义。人工智能恐怖主义行为并未脱离恐怖主义之本质,它可能包括自然人利用人工智能实施传统或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强人工智能
针对当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适用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结合笔者的实践经历,就电诈犯罪的立法和司法谈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供参考。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概念特征的把握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内涵,浙江省公检法在2020年《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做过界定,也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通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信息或设置骗局,主要
目 录一、共同归责说及其问题二、个别归责说的理论辩驳三、个别归责说的具体展开四、结 语内容摘要:法教义学的基本方法是演绎推理,经由演绎推理得出的结论才可靠。奉行共同的归责思路的传统共犯论,深信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然而,责任的个别性意味着违法的个别性:个别责任不能建立在连带违法的基础上;自己责任不能建立在他人违法的基础上。违法连带说会造成共犯论庞杂的问题域和结论的不合理。因此,在共犯理论
在判断某高空抛物行为是否构成高空抛物罪时,应重点考量该抛物行为是否具备情节严重情形,而非以抛物行为所引起的危害后果情形来考量。 ●对情节严重这一构成要件要素的判断,需要围绕该罪所侵犯的公共秩序法益,分别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以及行为时的客观要素进行整体性、综合性、实质性的判断。 高空抛物行为作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其给群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害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对此,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从建筑物
摘要:中国司法审判中程序失灵现象泛滥的根本原因之一,即在于部分诉讼立法和管理规则与法官作为人的本性相冲突,要么没有合理关照法官的正当利益诉求,要么对法官滥用权力的冲动防范不足。一个必要的改进方向,就是正视法官作为社会人和经济人的本质,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引导法官将自利行为与司法公正融为一体,将制度规范内化为法官的自主行为,从而最终实现制度与行动者的协调统一。 罗斯科·庞德曾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