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只要有案件就放在司法官联席会议上讨论。有的甚至连倾向性意见也不拿,全靠大家拿,最终以多数意见作为自己的审查意见。如果以后要承担责任的话,那就是这是司法官讨论的结果。但其实很多案件无法在司法官联席会上得以认真的讨论,比如证据问题,因为证据需要亲历性的审查,如果其他人没有经过亲历性的审查,甚至卷宗也没看过的话,其实是很难有实质的讨论的。而我们又有几个人会在参与司法官联席会之前看别人案件的电子
【案情】 2023年9月4日上午,12周岁的被害人李某因和家人吵架生气后,来到甲市乙县某公园玩耍。此时,被告人王某借机与李某搭讪,打听李某家庭情况,并以带领李某游玩、买手机为由,先带领李某到一餐馆吃饭,然后又带领李某到该县城附近的一宾馆开房住宿。此后,王某带领李某先后来到甲市市区、甲市乙县等四个地方开房住宿16日。其间,王某多次对李某实施奸淫。直至2023年9月20日,王某被民警抓获归案,李某被解救。 【分歧
本文系李贵方律师在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成立仪式暨司法现代化背景下刑事辩护的挑战与机遇高端论坛上的主旨发言很荣幸能够在此次会议上发表演说。正如大家所知,在此次会议上,我被聘任为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的名誉院长,这是一份自我期许和责任。我在此表示我的决心,愿意与各位并肩努力,共同推动我们的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向着最初的设想实实在在地发展。今天我将就三个问题进行讲解。首先,本次会议主题的确是新时
一、引言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整体经济形势低迷,因非法集资暴雷、资金链断裂而破产的企业逐渐增多。同时,破产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正在寻求制度创新,以更好解决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企业的群众维稳、生产要素再流通、市场信心恢复等问题。本文从刑民交叉领域角度,对集资款项的性质讨论展开,进而分析集资款项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置措施,以供参考。二、非法集资的定义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级别管辖的条款不复杂,但操作起来却极为模糊。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第一刑事案件,应该是全省性或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但目前很多我们了解、熟悉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无一例外均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大家可以找找看,不管影响多大、性质多恶劣、数额多巨大、级别多高均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几乎找不到高级法院审理一审案件的情况,更不要说最高,因此这两个条款基本处于休眠状态
01 【前言】 逃费,是指顾客享受过服务、劳务后,通过逃跑等平和的方式拒不支付费用的行为。近年,我国高速公路逃费案频发,行为如跟随前车加速通过、暴力冲撞收费处抬杆、购买减免高速费用的套牌、与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共同策划逃费等。实践对高速公路逃费行为如何定性,意见不一。上期推送,小包公通过实证分析系统展示了高速公路逃费行为的行为特征以及定性问题。(上期推送链接:诈骗、盗窃、抢夺、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