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行为类型和法益特征,阐述催收非法债务罪与寻衅滋事罪之关系,并准确作出刑法评价—— 遵循四层逻辑关系厘清不同类型催收债务行为性质 □处理催收非法债务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关系,应遵循四层逻辑:首先,在客观不法层面,以两罪犯罪构成确立的行为类型为标准,判断涉案行为是否符合客观要件。其次,在实质法益层面,以两罪的保护法益为标准,判断涉案行为侵犯了何种法益,进而判断适用罪名。再次,在主观罪责层面
摘要基于监察调查处置措施的目标多元性、违纪事实—违法事实—犯罪事实的包容性和递进性、法益保护遵循比例原则,监察证据标准在规范设置和法律适用层面呈现出层次性的面向。监察证据标准的显性层次来源于《监察法》等规范对不同调查阶段和不同性质的证明对象之证据标准的直接设计,初查、立案、留置、调查终结等阶段的证据标准是成层次性的;对职务违法所适用的证据确凿之证据标准应当重点把握清晰且令人信服这一要素,从监察
根据2022年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22年药品犯罪解释),非法收购医保骗保药品的行为一般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不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2014年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4年药品犯罪解释)被同时废止。当然了,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还可能构成诈骗共犯
司法实践中,对于证券、期货类犯罪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内幕交易罪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等犯罪,对于涉及证券、期货的财产犯罪关注不够。近年来,通过对敲交易方式转移他人证券、期货账户内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实践中多以盗窃罪论处,争议点主要在于犯罪数额的认定。但该结论有以下疑问:被害人授权行为人操作证券、期货账户(告知账号、密码)的行为是否影响后续对敲交易行为性质认定?盗窃行为的转移占有一般要求被害人丧失占
丰富的渔业资源与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是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要求,关系人类生活和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然而,由于长期受到过度捕捞等因素的影响,渔业资源日渐枯竭,生物多样性逐步丧失,水域生态环境日益恶化。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捕正式拉开序幕,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
引言:现状与问题 自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授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权以来,司法解释在实践中始终发挥着统一法律适用、弥补立法缺陷、促进法律完善的作用。司法解释的现实意义虽不容否定,但制度的大规模实践依然招致了诸多质疑与批判。比如,没有法律依据的公诉撤回可否由司法解释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国家有关规定能否纳入部门规章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