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
1 价格认证机构不是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设立,而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与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本质区别。价格认证机构的主管部门是本地的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经费来源是财政供给。2 价格认定机构办理价格认定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价格认定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这与司法鉴定机构存在本质不同,因为司法鉴定机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可以向委托人收取费用。3 价格认
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导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参与下,我国的司法类案秩序建立在科层式的审级制度和实质的司法理性因素相互勾连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元四级效力等级体系。该类案体系的运行遵循效力优先,适用优先原则,指导性案例与其他类案分别作为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在个案中被援引适用。当体系内部的司法类案之间发生冲突时,应该从层级冲突、地域冲突与时效冲突三个层次完善类案适用分歧解决规则。问题的提出司法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
一、问题与进路在互联网+效应的作用下,裁判的不一致性或矛盾性显现,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司法改革致力于统一法律适用,出台诸多制度举措,其中,类案运用的制度化是一项重要的探索。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提出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借助办案平台和相关系统,全面检索本院已审结或正在审理的类案并制作类案检索报告。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
前言2012年之前刑事案件会见一直是困扰律师的老大难问题,不仅需要审批,且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还可以派员在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明确了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即可直接会见,且不受监听。随后几年,最高法、最高检及各部委陆续及联合发布了多个解释、规定,从多方
一、排除合理怀疑制度的初衷是保护裁判者和证人一直以来,排除合理怀疑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护身符,因为刑事案件一旦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标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就会被认定为无罪,就会被无罪释放、重获自由,因此,普遍认为,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惠特曼(James Q Whitman)认为并非如此。惠特曼教授在其所著《合理怀疑的起源:刑事审判的神学基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