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亲密伴侣杀人犯罪(IPH)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这种发生在亲密伴侣间的致命性人际暴力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对这种致命性的人际暴力犯罪,尽管已有研究通过分析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在深入理解这类犯罪的内驱力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以亲密关系为焦点变量来分析这类犯罪的基本特征以及风险因素等方面仍有诸多欠缺,尤其是对中国这类犯罪现象的研究。本研究尝试解决这一问题,并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探索
编者按复旦大学杜宇教授在北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就开始研究刑法学中的类型思维,近二十年间相继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重要法学期刊上就此发表一系列成果,推进了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反思。近日收到他寄来的《类型思维与刑法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一书,立即翻阅,深感此前微信刷屏中有专家称此书为二十年磨一剑所言不虚。作为多年积累而成的学术结晶,该书对类型思维的特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领域中类型思维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4月16日《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指出:人民法院的判决宣告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论新发现的罪与原判决的罪是否属于同种罪,都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但如果在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宣告以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上述规定虽明确了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情形,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究竟如何认定针对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没有统一标准。一、如何理解多人共同实施
摘要:在国家监察体制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监察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建议制度明显有别于2018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者共同构成广义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两法衔接适用机制的组成部分。既有的一些研究主张忽视了监察规范的特殊性。此类特殊性包括认罪认罚行为符合主动性要求、集体研究与上级批准相结合的权力规束、从宽处罚建议具有强拘束力等。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
很高兴参加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八期刑辩实战活动,首先感谢中同所及杨矿生主任、刑事部赵铭主任等的盛情邀请。刚才,在京代表性律所的12位刑辩律师同仁从自身执业经历和感悟出发,围绕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的主题作了精彩分享和深入交流,提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中肯建议,不乏真知灼见,为我们提供了一场刑辩实务领域特别是刑辩律师如何做好与当事人家属沟通方面的思想盛宴,听了以后很解渴,颇受启发,也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