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职务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较普通刑事犯罪既有共性,又有社会关注度高、要求从宽处理动力强劲、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难度大等特殊性。据此,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要高度重视监察机关意见,又要严格依法审查决定案件;既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又要审慎把握从宽幅度,提出量刑建议;既要认真落实法定协商程序,又要先内后外,注重沟通;既要发挥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多做少说。职务犯罪适用认
目录引言一、问题缘起:上下游犯罪量刑倒挂的实践困惑二、当前量刑倒挂解决模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书及其质疑三、破解量刑倒挂的新思路:法益恢复作为认罪认罚从宽的实质根据四、上下游犯罪量刑倒挂困境破解的具体路径余论: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良性融合之展望引言 定罪与量刑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两大任务。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大都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的思维倾向,甚至认为量刑不过是定罪的补充,本身并不具有独立性。事实
目次一、片断评价为一个轻罪还是综合评价成一个重罪二、报应刑和教义学的角度:后续重罪的预备犯三、预防刑和经济分析的角度:刚需利益对重刑激励迟钝四、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犯罪黑数与基层执法者的行动逻辑五、法律人的立场与法律作用的有限性 最近,徐州丰县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于拐卖妇女问题的关注。其中,与法律有关的,就是相关犯罪行为的刑罚轻重问题。按照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
随着刑法修正案的陆续颁布,刑法与刑法修正案适用的溯及力问题引起理论与实务界高度关注。刑法溯及力涉及新罪与旧罪之间的选择,依据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若新增罪名的处罚轻于原有罪名的处罚,则适用新罪名,如刑法修正案认定有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刑法溯及力强化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不得溯及既往原则只适用于不利于被告人的刑法规范。其中,有关高空抛物罪规定的适用问题,是观察刑法、刑法修正案之间
近日,读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彭文华教授所著《犯罪构成的经验与逻辑》一书,别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在个人极其有限的经验中,应该是第一次看到将各主要的犯罪构成理论的本原与东西方文明的文化差异联系了起来,并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考察。作者以中西方文化各自的特殊性为本,诠释各主要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在本体论、方法论、认识论、模式论、逻辑论以及本土化路径等方面的特点与形成原因,通过对内容丰富的相关资料的深入分析
近年来,律师被法庭剥夺辩护人资格在我国刑事审判中时有发生。律师不被允许继续参与庭审,通常发生在律师被驱逐出庭、主动退庭、未按时出庭或被法院认为不具备辩护条件等情形中。为了维持法庭秩序、维护司法权威,应当承认法庭在特定情形下剥夺律师的辩护人资格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为了避免法庭权力被滥用,减少负面影响的外溢,也应当对法庭实施这一行为加以限制,包括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意愿、从严限定法庭剥夺辩护人资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