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该罪与侮辱罪、诽谤罪的联系区别,以及英雄烈士的界定等问题,理论与实务界有不同观点。本刊特组织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法律适用研究专题,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近年来,网络上不时出现侮辱、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行,有的出于博眼球,毫无底线地丑化英雄烈士,有的以还原历史真相为名,歪曲英雄烈士的事迹。这些言行不仅严重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而且伤害广
自媒体时代,有些个人或商业机构为获取关注而歪曲、丑化、亵渎英雄烈士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社会秩序维护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此,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本文主要讨论该罪如何理解与适用的问题。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行为犯罪化之保护法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破坏。因此,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侵害英
摘要: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主体的量刑协商能力较弱,对量刑建议的实质影响力有限;确定刑量刑建议更容易获得犯罪嫌疑人的同意和法官的支持,已经成为量刑建议实践的主流。一线法官不会轻易调整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无论是幅度刑量刑建议还是确定刑量刑建议,法官普遍持认同态度,只有极少数案件的量刑建议未获法院采纳,因而检察机关主导认罪认罚被告人的量刑结果已经成为现实。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建议机制存在量刑建
近年来,狭义刑法学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但总体来说,刑法学科对国家治理的服务功能不强,在民族性与世界性关系的处理上存在两个极端,刑法学领域的批判性有余、建设性不足,刑法理论与民众法感情存在一定距离。本文在自我反省的基础上,就刑法学的发展方向提出四个并重的浅见, 以求教于同仁。事实学与规范学并重广义刑法学包括事实学与规范学两大类别,犯罪学属于事实学,刑法解释学或教义学属于规范学,刑事政策学与刑事执行
摘要:关于证明责任分类的既有学说,在域外既未成为司法实践的良好规导,也不能适应制度发展的需要,更无法进行正确的通约性比较,而其作为舶来品,在我国所存在的问题则尤为严重,因此,有必要对证明责任分类进行体系性重构。首先,作为最基础的分类,需要确立说服责任与动摇责任这两个对子性的责任类型,以表明在或然真实证明标准的制度语境中讼争的当事人各方就同一证明对象面临不同的证明责任要求。其次,应对两个基础责任
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管理决定》),将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三类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管理登记范围。2015年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管理登记范围。然而,在刑事诉讼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远远不止以上四类。因此,有必要从司法鉴定的本质、鉴定主体的资格、鉴定标准的适用三个方面,结合辩护实践,探讨四类外的其他类刑事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思路。一、排除不属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