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8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发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晓娜教授主讲的刑事诉讼法发展的新动向——比较法上的考察讲座在我校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我院院长熊秋红教授主持,证据科学研究院施鹏鹏教授、比较法学研究院元轶教授和黄河讲师进行了与谈。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认清网络犯罪的根源是恶意技术后,治理网络犯罪的刑事政策也应当调整,刑法要向前,要从惩罚法转向治理法,为网络技术设置红线,敦促技术向善。 刑法不应当过度干涉中立技术,但是,如果一种技术从一开始就是信息作假、掩盖身份,刑法就应当要求开发者负有特别注意义务。 近年来,网络犯罪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毒瘤。理财骗局、冒充公检法、刷单兼职、赌博诈骗等网络犯罪防不胜防,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甚至可以
内容提要:在刑事司法的决策环节,经验法则的摄入常常起到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一旦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裁判结论的不尽人意,甚至触发针对司法公正的质疑与排斥。就后果而言,要么可能造成机械司法的僵化现象;要么容易引发权力滥用之恣意趋向。为此,经验常识的适用必须保持合理的尺度界限而置于论理法则的框架内。进而,经验及论理法则的共生性质得以凸显。在具体个案的法律涵摄中,司法人员理解及运用此一规则的程度,将直
前 言如何量刑原本只是刑事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然而,随着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多数案件都需要由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甚至是确定的量刑建议。因此,检察官们也越来越关心刑事案件如何量刑这一课题,围绕这一课题,本文主要谈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涉及法律适用,即在刑法修正案频繁出台时,应当适用新法还是旧法;第二部分是量刑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即对于个案而言是按照什么样的步骤和方法计算刑期,又是按照什么规则确定宣告刑的
随着监控设备的普及,视频证据成为一种常见的证据种类。由于视频证据比较客观,能够真实再现复杂现场,在人员众多、时间短暂及记忆模糊的情况下,对案件事实有着极强的还原能力,很多时候都发挥着指控和定案的关键作用。 当然,视频证据也有其局限性,比如清晰度局限、视角局限、光线局限以及缺少音频信息等等。这主要是因为视频证据往往是监控录像,多为固定机位,且受限于视角或者距离,关键画面无法看清楚,或者由于光线
某网约车平台为提升市场占有率,推出了逃单垫付服务。行为人陈某某、周某、余某、王某等利用黑产软件,制作虚假的出行订单,骗取平台车费垫付款的行为如何评价?司法裁判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辩护人指出应当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且还存在被害人过错。另外,在学说上,针对利用平台漏洞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究竟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一直存在争议。笔者将结合该案,作些简要分析。一、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利用网约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