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改后设立的一项践行无罪推定与人权保障的新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对逮捕和羁押二者适当分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旨在强化人民检察院对逮捕活动执行的监督,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宗旨从惩治犯罪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转变。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已是常态,这种现象与我国现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结构设置及其实务操作模式密切相关。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着重
公正人人都渴望,但却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这里边还要看你如何理解公正。没有私心是不是就算公正?没有私心肯定是公正的前提,但并它不必然带来公正。因循守旧也是没有私心,没人找他,他也没有什么私利,但他却没有带来公正。因为他沿袭的旧例,可能已经过时了,或者原来就有问题,只是一直没有更正过来。他不是故意犯这样的错误,他只是不辨是非。其实到很少有人是故意,更多可能是过失。是疏忽大意,没有多想,看原来能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对于违禁品的没收,无论是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务都争议不大,而对没收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如何理解以及实务中如何把握则存在不少问题。一、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范围厘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一般被理解为作案工具。作案工具对于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是案件审判的重要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提取、收集、保全犯罪现场所遗留下
摘要对于如何处理行为过当与结果过当的关系,目前主要存在着新、旧行为过当一元论结果过当一元论以及折中说这四种观点。结果过当一元论具有判断标准不清晰、催生司法实践中的唯结果论倾向、不当课予防卫人较大范围容忍义务等一系列不合理之处,并且有违背宪法的嫌疑。从刑法规范的先天内容出发,应当正确理解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重视防卫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肯定行为过当是防卫过当的核心要素,故原则上应采纳旧行为过当一元
摘要在大陆法系刑法中,违法性认识错误不是必然地阻却责任,往往设置阻却责任的界限。即符合界限条件时,才赋予阻却责任的法律效果。在韩国,正当的理由作为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责任的界限,在早期与法律过失相关,后来德国的责任说被接受后,用避免可能性替代正当的理由,并被司法实践接受。正当的理由以期待可能性的规范责任论为基础,避免可能性以纯粹规范责任论为基础,在犯罪论体系中地位和功能不同。因此,用避免可能性判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人民法院如何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将平等保护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去,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需要着力研究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一、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