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认定,处于行政法和刑法的界槛,本应接受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双重审查,实质上却被排除于两者的审查之外。作为双面性存在的行政认定,既是刑事司法权的一个载体,它介入刑事司法之后而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又是行政权的一个载体,因而它具备行政法上行政决定的性质。如何避免行政认定使行政犯沦为废除或者限制自由的入罪口袋?需要架构一座穿越行刑鸿沟的桥梁。于此,根本之路径应允
摘要通说将金融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之间的关系界定为法条竞合。法条竞合论以金融诈骗罪将财产权作为保护法益为前提,但财产权在金融诈骗罪中的理想定位应为附随法益,法条 竞合论不应被坚持。两罪想象竞合论以普通诈骗罪来评价金融诈骗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实际上 是将本该予以降格保护的财产权进行了强化保护,导致其在两罪关系的判断上也存有疑问。互斥 论是两罪关系的应然逻辑。互斥论相比于法条竞合论具有更强的理论优势
日前,最高检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点击链接官方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全文+解读+案例)),对于其中六个方面的实体及程序问题,谈谈个人的见解。一、鉴定意见不是结论而只是意见【条文呈现】: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注重审查检材与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印证,文书形式、鉴定人资质、检验程序是否规范合法,鉴定依据、方法是否准确,损
前言2022年6月,上海一老人故意将陈先生停放的摩托车推倒(损失1万多元),且拒不赔偿;后老人去世,案件终止审理,陈先生坚持维权。此事引发热议:故意毁坏财物案具有哪些特点?如何避免?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等等。就此实证予以回答。一、数据来源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关键词:案件类型: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一审案由:故意毁坏财物罪文书日期:2020-01-01至2022-12-31文书性质:判决
现在犯罪圈有一个不断膨胀的趋势,刑法有11条修正案,几乎都是在增加罪名,增加入罪的情形或者降低入罪的门槛。可以说几乎都是在做加法,很少有做减法的。我们知道刑法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而我们也知道社会治安总体向好,暴力犯罪持续降低,轻罪案件占到绝大多数。这是不是意味着,刑法其实不用过多的干预社会就可以治理好社会,我们对社会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很多通过社会政策、经济政策、行政措施就可以治理好的问题,是不
摘要我国最高司法机关高度重视证券领域金融犯罪的有效治理,及时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这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稳定、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化时代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发展,以高频交易为代表的证券交易技术蓬勃发展,利用高频交易等算法优势进行证券操纵的行为也日益增多。高频交易下的虚假申报操纵行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面临刑法定性差异化、操纵行为入罪标准复杂化、主观认定客观化等现实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