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深化,跨境刑事证据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司法现象。证据获取与采纳的法律依据相互分离是跨境刑事证据的核心特征。因此,对跨境刑事证据来说,着眼于共通价值的证据性权利是一个更好的阐释框架,优于以制度差异为基础的模式对比范式。证据性权利具有联结取证程序与证据采纳、容许对规则差异实质解释、是制度性权利而非个人权利等特征。证据性权利反映了刑事证据法的趋同发展,根植于理性主义与权利主义
有一些嫌疑人即使说自己认罪,但其实事实说得并不是十分清楚,而且还有反复。这样的人即使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也处于高度的不确定性之中,只要量刑最终没有十分到自己的心愿,最终还是非常有可能上诉。即使具结书确实也是他自愿签的,量刑建议也是征求过他的意见的,但还是不一定算数。其实他自己很可能提了一个不太靠谱的量刑期待,一般也不会被接受,他虽然不是十分情愿,但为了先拿到认罪认罚的优惠,就可能勉强的
本文导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专门在积极稳妥开展涉案互联网企业合规工作中强调探索以事后合规整改促进企业事前合规建设。唯有推动自主合规与被动合规的全面覆盖,以及事前合规与事中、事后合规的有序衔接,才能最大限度地从实体上阻断企业犯罪,实现企业治理的积极效果。而企业事前自主合规体系建设的前提,在于有效识别刑事合规义务,这也是确立、制定、实施、评价、维护
前言职务犯罪活动因犯罪主体——公职人员阅历深、素质高,在作案时多以合法身份掩盖非法目的,作案现场灵活,作案手段隐蔽,而且证人大多与犯罪主体存在利害关系,交易模式多为一对一,导致证言不稳定。与此同时,监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客体主要为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国家公共利益,大多不具有直接受害者,以上案件特点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调查难度相对较大。与之相对应的,在监察机关调查阶段,因缺乏律师介入监
赵运恒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 以下内容,根据赵运恒律师在刑辩二十人论坛优化营商环境——刑事诉讼中企业及经营者权益保障研讨活动上的发言整理。作为刑辩二十人论坛发起人之一,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赵运恒律师以古诗词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引出对当前营商环境现状的分析与解读,随后结合自身经验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应当在刑事诉讼中注重法治政府的建设,以法治政府来促进营商环境。要
有效量刑辩护的方法之一是改变罪名,即否定公诉机关指控的法定刑较重的重罪名,说服法院改判为法定刑较轻的轻罪名。有同仁依照犯罪论的结构将刑事辩护分为定罪辩护和量刑辩护,并将上述改变罪名的辩护纳入定罪辩护之中。笔者认为,如果辩护分为定罪辩护和量刑辩护的话,要么行为人无罪,要么罪轻,而改变了罪名,只是实现了罪轻的辩护效果,并没有根本否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某种犯罪,因此,笔者仍然将改变罪名划入量刑辩护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