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多是诉讼法学者研究的问题,因为捕和诉属于程序法问题。但是与慎诉慎押相适应,必然要求慎刑。而慎刑当然属于实体法问题。如果能在实体法上厘清罪与非罪,不仅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能够达成一致认识,减少彼此之间的摩擦,而且对于非罪案件,公安机关就不会提捕,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少捕问题,检察官的工作量也得以减轻。由此看来,实体法问题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中亦不容忽视。一、缘何要重
当下刑事立法中出现轻罪立法渐趋增加的势头,对此我们不得不予以客观的反思。一方面,我们不应僵化地理解刑罚谦抑化原则,考虑到现代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乃至新的利益体系中法益保护期待的增加,犯罪尤其是轻罪的增设几乎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新罪的法定刑可能渐趋轻缓而成为轻罪,而过去的违法行为有必要有可能在性质上升格为犯罪,从而导致轻罪增加。另一方面,我们应当警惕轻罪立法可能的泛化,尤其要更为紧迫的反思,在一
□全面、完整的检察大数据是科学行使检察权、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先决条件。检察大数据的全面、完整,就是基于检察数据的全样本践行检察大数据战略。这个意义上的检察大数据,在数量上要大,大到司法案例数据全样本;在内容上要全,全到涵盖实体、程序的全部内容。大数据概念的核心就在于全样本,是全景观察。样本意识说到底就是证据意识,大数据分析说到底就是从样本数据中挖掘规律性认识和决策依据的过程。从源头上拓宽司法大
二律背反,是由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的哲学命题,是指规律中的矛盾,在相互联系的两种力量的运动规律之间存在相互排斥现象。自然界存在的两种运动力量之间呈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相背相反的作用。二律背反的原理是同一个对象或问题所形成的两种理论或学说虽然各自成立,但是却相互矛盾,又称作二律背驰,相互冲突或自相矛盾。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实施中的二律背反问题较为突出,阻碍了该政策的实施,导致效果不彰甚至走向反
摘要裁判文书上网为研究者提供了观察我国司法实践的便捷途径。通过对重要期刊发表的刑事法文献的内容分析发现,虽然裁判文书上网对法学研究有助推作用,但其尚不能完全满足学术研究探知经验的需求,相关研究在方法运用方面也存在短板。基于裁判文书的研究,在裁判文书获取、抽样、研究设计、数据分析与运用、研究发现与结论适用等方面,存在较多不规范之处,并且缺乏针对裁判文书这一特殊数据来源的特殊方法论关注。考虑到我国
摘要近年来,套路贷案件呈现高发态势,特别是2019年《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后,各地纷纷加强对套路贷案件的打击力度。在涉刑套路贷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各地法院的定罪思路差异化明显,造成了不同法院对同类别的案件在罪名选择和罪数处理上都有较大差别。在进行罪名认定时,应当以各罪构成要件为基准,在深刻理解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等罪名构成要件区别的基础上确定适用罪名。在罪数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