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例广泛运用热潮的背后,我国判例运用的一些基础性问题仍需进一步廓清。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不同法源属性判例各自功能如何定位?这一问题不仅关及到判例在我国成文法体制下总体功能,更进一步牵涉到判例运用的方式、秩序以及判例运用的实际效果,也决定了判例在我国成文法体制下的终极前景。一、作为约束性法源的指导性案例:完善司法规范体系 作为约束性法源的判例,主要指的是指导性案例。对指导性案例意义或功能的认知
2021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笔者通过反复学习与研究,认为该《规定》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影响重大,意义非凡。一、《规定》的内容明确实用 《规定》虽然条文不多,但内容较为完整、全面,对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基本事项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文件出台的目的。《规定》在
摘要:犯罪形态从民事犯向行政犯的现代变迁,刑法法益从自然自由向社会自由的现代跃升,刑法使命从维护管理秩序向再造善治秩序的现代演进,既是刑事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发展规律,又是刑事治理体系现代性的外在表现特征,更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现代刑事法治中的自然延伸。由此决定,唯有认真对待行政犯,刑事治理体系才能完成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进而科学助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法善治建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关键词:
目 次一、问题的提出二、正当防卫原理检讨三、正当防卫原理的功能主义探寻四、正当防卫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内容提要:正当防卫司法实务存在偏差,反思并探寻正当防卫原理是纠正偏差的基础性工作。既有关于正当防卫原理的学说略显零散和乏力,个人利益保全说独力难当,传统法秩序维护说欠缺理论根基,利益衡量说存在诸多缺陷。正当防卫原理应在与刑法功能的关联中探寻,刑法的功能是法规范确证,正当防卫的原理应是法规范确证导
摘要:由于立法疏漏,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构建防范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滥用的制度设计时,仅对其最长期限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但对其究竟是单次还是几次累计不超过十二个月、侦查机关(或同一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事实的同一犯罪嫌疑人能否重复适用、是否有次数限制等均没有明文规定。致使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迫于办案需要反复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为规范用权,保障人权有必要作出细化规定。明确取保候审以两次为限,两次累计不超过十二个
因徐州小花梅事件引发的关于是否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刑期问题,成为法律界乃至一般大众近期的热议话题。众多学者和网友的观点文字,展现了对问题的细致思考和对当事人的真诚同情,让人在智识上获益,也让我深受感动。面对这样的公共话题,虽然诸位令人尊敬的同行有珠玉在前,我也忍不住想把自己的一些零碎学习感想简单写出来,不系统也不成熟,因此我也愿意随时因学习和讨论的深入择善从之并改变立场。我想,只要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