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时代,为适应刑事案件办理的新需要,公检法机关积极推进数字司法实践,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需要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予以规制。《刑事诉讼法》规制数字司法实践,宜采用原则性要求+关键性规范模式。按照此种模式,首先应提出强调权利保障、坚持控辩平等、合理定位办案人员和工具关系这三项原则性要求,其次应将数字取证、数据处理和人工智能辅助办案作为规制的关键问题,最后从合理引入新兴权
摘要谦抑性原理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立法批判机能,对该原理有必要重新理解和定位:一是可以将其视为描述性概念;二是可将其视为批判性概念。就后者而言,其批判力不是源于其本身,而是源于对其进行填充的法益保护理论和比例原则。预防刑法能够通过法益保护理论和比例原则的审查,因为它所保护的是适格法益、具备有效性、不可替代性和经济性,因此并不违背谦抑性原理。作为描述性概念,谦抑性原理可分为绝对合理的谦抑性和相对合
前 言证券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核心场所,其健康发展对维护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证券犯罪活动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还严重威胁到金融安全。而构建高效、协同的证券违法犯罪治理机制,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一直是该领域内的一项重要课题。对此,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联
摘要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普遍应用,社会风险接踵而至,对国家治理数字犯罪的能力和治理体系产生新的挑战。然而,数字犯罪的的研究尚显不足。本文以数字犯罪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内涵与特征,并指出数字犯罪不仅包括以数据为保护法益和行为对象的犯罪行为,还涵盖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的传统犯罪以及在元宇宙中实施的犯罪,具有客体多样性、手段新型性、结果难估量性、普遍性以及虚拟性等特征。通过对该
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中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表述被认为是想象竞合犯的明示情形。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理,通说认为,应当从一重处罚。然而,对于何谓从一重,司法实践与理论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需深入研究探讨。一、何谓从一重处罚中的重罪关于从一重处罚中重罪的认定,概而言之,理论上有三种学说,实践中也做法不一。(一)学说现状1 先比后定法。所谓先比后定法是指确
上篇链接,点击阅读:尚权推荐丨乔康、王子腾:手机口案件中诈骗罪共犯和帮信罪的区分(上)二、客观上的区分标准实务中还有一种区分帮信罪和诈骗罪共犯的思路,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该原则主要考虑适用帮信罪能否罚当其罪,具体来说,就是《纪要》第五条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参加诈骗团伙或者与诈骗团伙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长期为他人提供信用卡或者转账取现的,可以诈骗罪论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