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融合,推动了人工智能的第三次飞跃。传统互联网与工业物联网的智能化进程不断加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传统犯罪形式日趋复杂,社会危害日益扩大,预示着犯罪形态全面智能化的时代即将到来。与传统犯罪相比,互联网+犯罪所展现出的犯罪手段、证据形态、法律适用的多样性,为刑事辩护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因此
摘要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律师辩护权是被告人辩护权的有效延伸。当前,《刑诉法解释》第311条第1款首次对被告人在审判程序中更换辩护人次数作出限制,但因该规定使用了一般这一模糊性法律用语,引发了一定的适用争议及辩审冲突。适用争议主要体现在对该规定的文义逻辑、立法逻辑和体系逻辑的规范逻辑的分析论证以及对该规定一般和两次用语的文义阐释两方面。为避免不当限制被告人辩护权及更好地保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保障作用,随着刑事诉讼法修改被纳入立法规划,本文深入探讨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完善之间的紧密关系。通过剖析当前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刑事辩护覆盖范围有限、辩护律师权利保障不足、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下的辩护挑战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辩护困境等,从多个方面提出具体且具有可行性的完善建议。旨在促进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在新时代法治建设中更好地发
摘要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在探讨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今刑事诉讼的实践已经与从前大不一样。一方面,刑事诉讼制度越来越强调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维护者,律师的权利却没有得到明显的扩张。因此有必要在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力推律师在场权的落实。在理论设想中,这一制度能够有效的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权,
摘要实践中申诉阶段律师权利受到诸多限制,以阅卷权为例,其行使在时间及内容上均存在阻碍。经审查决定立案后指申诉立案复查,类似的规定冲突及立法缺失对权利实现造成严重阻碍。实践困境实质反映出司法机关对申诉阶段律师权利的质疑和抵触。申诉阶段律师的阅卷权是辩护权的衍生,具备规范与法理的双重基础。值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需要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阅卷权等申诉权利的权利来源、权利内容,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关
摘要影响力案件相较于普通案件的办理更为复杂,具有高话题度与社会关注度,在影响力案件中,律师辩护对个案正义和普遍正义的衡平至关重要。当前,影响力案件辩护中个案正义与普遍正义存在的冲突表现在三种辩护异化的类型上:一是占坑式辩护即委托辩护与法援辩护的顺序之争,二是更替式辩护即审判程序中限制更换辩护人的次数之争,三是死磕式辩护即对案件本身程序性事项和办案人员历史污点一磕到底之争。在影响力案件辩护中,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