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本身存在缺陷,且有些规定与民事法律规定相冲突,导致适用法律混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公正公平的保护,影响了司法权威。须对这一程序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实现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立,对保障被害人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由于刑事与民事具有不同的诉讼性质和特点,两者对诉讼的要求也有本质的差异,加之现行的刑事
针对我国侦查程序立法及侦查实践的现状,强化侦查中的人权保障已是势在必行。其中,确立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身份,扩充其诉讼权利,适度平衡侦查程序中的控辩力量,已是学界的共识。但很显然,侦查实务部门对此却持质疑和否定态度,他们的主要理由是:我国犯罪形势严峻,而侦查能力相对低下,因而,许多改革不具备实施条件。分歧的焦点,是如何认识我国当前的犯罪形势、侦查能力等基本国情,以及如何看待辩护权扩充与侦查能
【摘要】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中的特殊原则,是保障被告人上诉权的基石。自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尤其是最高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争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中对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刖作出具体司法解释后。在第二审程序中,对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能够贯彻上诉不加刑原则,基本杜绝直接加刑的问题。但是,实践中也存在利用与第二审程序相关联的审判监督程序和发回重审制度,对仅有
【摘要】案发经过材料为提高诉讼效率、正确量刑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它的证据地位颇受质疑。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案发经过的内容考察它的法律属性,并提出部分肯定说,将情节部分认定为书证,以此为基础,进行去异质化的改革:在内容上,仅保留量刑情节部分;在称谓上,统一改称为到案经过;并建立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关键词】案发经过证据书证困境路径在人权备受推崇的今天,无罪推定、审判中立等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日益
做刑事案件,在法庭辩论时律师要发表辩护意见,庭审结束以后,律师要向法庭提交辩护词。辩护词是刑事律师的门面,辩护词是成功辩护的基石。辩护词的优劣,不仅能体现刑事律师的法律造诣,而且能体现刑事律师的语言驾驭能力。迩近,由于笔者在撰写《死刑辩护》与《无罪辩护》两本书,所以得以大量研究同行的辩护词。有的辩护词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如田文昌律师写的辩护词。有的辩护词观点明确、有理有据,如岳成律师写的辩护
有人说,律师若想成功,要有播音员的发音、文学家的思维、法学家的逻辑、演说家的激情。这个标准确实是高了些,但是只有朝着高目标看齐,朝着高目标努力,才会逐渐逼近成功的巅峰。律师在法庭上成功辩护,往往是律师走向成功的开始。俗话说,台上一刻钟,台下十年功。这话一点不假。辩护成功的取得,往往需要日积月累,往往需要不断磨砺。其一、律师需仔细反复阅卷,要认真研究法律。案件的成败聚焦在卷宗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