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固守传统观点,反对增设新罪和轻罪的消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具有科学合理性。折中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过是消极刑法观的另一种表述,也不完全可取。根据已经变化的社会现实,适时增设新罪和轻罪的积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较具合理性。我国现行刑法本来就是实质意义上的刑法典,不存在所谓法典化、再法典化、解法典化的问题。现在的问题在于,是继续沿用现在的统一刑法典立法模式,还是跟其他国家一样采用包括刑法典
摘要区分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的既有规则是从构成要件该当性阶层或违法性阶层展开,前者包括财产损害、实行行为、非法占有目的三个方面,后者则聚焦实质违法性、社会相当性等价值层面。然而,这都存在视野局限或者逻辑难以自洽的不足,而且技术层面与教义规则的条分缕析也未能触及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区分的根本。其实,真正影响权利行使争议案件罪与罚的,在于支撑、制约、决定这些论说规则的基础立场。也即,立场决定规则,价值
摘要为了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两高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坚持问题导向、主客观相统一、与时俱进等原则,明确了危害税收征管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对有关罪名的理解,最主要的是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了限缩解释;明确了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根据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特点,明确了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有效合规整改的从
在过去六十多年的时间里,美国法学会于1962年正式公布的《模范刑法典》对美国刑法的法典化、司法实务以及刑法理论研究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均有各自的刑法典,联邦政府也有单独的刑法规范(《美国法典》第18编),但是,绝大多数州的刑法典以及联邦刑法改革均强烈地受到《模范刑法典》的影响。与此同时,《模范刑法典》对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的刑事审判实务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大量的司法判例将《模
关于代购蹭吸行为的定性,《刑法》第347条并无明确规定,相关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也未涉及。然而,代购蹭吸案件在实务中屡屡频发,处理混乱。为统一裁判规则,实现同案同判,最高法先后颁布了《南宁会议纪要》《大连会议纪要》《武汉会议纪要》《昆明会议纪要》,对毒品犯罪的相关问题作出了相对明确的规定。虽然这几个纪要在性质上属于司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各级司法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必须参照执行的功能定位,使得上
摘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阻挡层法益是信息自决权,背后层法益是信息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信息管理秩序并非本罪法益。情节严重是本罪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需从是否对背后层法益造成紧迫危险来认定。法律事务场景中的信息处理行为虽形似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但实质上要构成犯罪则要在具体场景中排除存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合理怀疑。法律事务场景中信息处理行为中的程序瑕疵问题属于无法还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