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虐待案件的频繁发生,尤其是一些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深远的虐待案,如牟某某虐待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对虐待罪的规制范围,是否包括共同生活的人,引起了争议。虐待罪的前置法规定了虐待罪的家庭成员包括具有同居、抚养、寄养等共同生活的人。法秩序统一性并不要求法概念的统一;虐待罪的行为主体与对象也包括类家庭成员,遵循了法秩序统一性,遵循了宪法确立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和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
在刑民交叉案件中,主要有三项程序处理规则,即先刑后民、刑民并行、先民后刑。一般情况下,如果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系同一事实,适用先刑后民规则;如果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是同一事实,无论该事实是否存在关联,则适用刑民并行规则;先民后刑规则则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一、先刑后民是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主要规则先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
摘要长期以来,在刑法解释过程中,各解释方法均是平行而论且择一采用的,但是以何解释方法之结论为司法之准据让人费解,此问题也难免导致刑事司法的任意。究其原因,刑法学界迄今并未构建起教义学意义上的刑法解释方法体系,该方法论体系之建构无疑会有助于限制刑法解释结论的任意性。以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以及目的论解释为主干,并以目的论解释为核心开展前述体系的构建是一种初步的尝试。首先,目的论解释方法是为实现刑法之
摘要近年来,对抢婴自养的案件如何定性不吝为我国刑事司法实务中的难题之一。在该行为具有刑事可罚性的前提下,除了按照传统的观点将其定性为拐骗儿童罪之外,非法拘禁罪也是可能的选项。但是,不论采何种结论,均难以回避刑法解释学上的瑕疵,因而有必要在刑法教义学之外寻求刑事政策学的帮助。事实上,将该行为定性为拐骗儿童罪并非是刑法解释学的当然结论,而是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学调和之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从长远
□职务侵占罪修正后,判断新旧法所规定刑罚的轻重不能仅从法条字面表达上着手,而是先应确定具体犯罪按照新旧法规定各应当适用哪个法定刑幅度,再对新旧法规定的法定刑中的主刑进行比较,选择适用法定刑中主刑较轻的法律。在确定具体犯罪应当适用哪个法定刑幅度时,需要以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司法解释为前提。 职务侵占犯罪入刑以来,相关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有过多次修改。对于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前发生的尚未处理或者正在
摘要刑事案件证人出庭因具有阻断侦审联结、抑制卷宗依赖等功能,被视为落实庭审实质化的重要方式,我国《刑事诉讼法》围绕该制度呈现出的严进宽出规定,造成证人出庭率长期低位运行。《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应凸显中国式刑事诉讼现代化要求,强调理念转型、制度完善,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和人权保障理念,通过赋予被告人程序性对质权,规范法官判断证人出庭必要性的裁量要素;明确证人不具备出庭可能性的正当理由,通过在线远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