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大数据预测警务的出现使警方侦查破案、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获得突破性提升,但同时也会产生一些风险,须对其予以规制。域外预测警务已经过1 0、2 0、3 0三个阶段,预测能力不断提升,运作机理逐步优化。大数据预测警务的发展面临双重风险:一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新鲜性难以保证;二是算法的错误、歧视难以避免和纠正。应当从三个方面对大数据预测警务进行规范:一是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的程序,确保数据的质量;二
摘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奸淫幼女犯罪的共犯认定过于狭窄,不利于对幼女进行实质充分的司法保护。究其根源,一方面是由于在强奸罪的保护法益观点上,性权利说和身心健康说均没有具体区别幼女与非幼女尤其是成年女性的实质差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通常坚持强奸罪的罪刑规范是为作为犯设置的,而不能由不作为行为触犯。鉴于此,应当提倡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保护层法益是器质性+社会性的身心成长权,并非仅仅是器质性的、需要通过插入
摘要由于电子数据具有虚拟性、可复制性、相对独立性等特点,传统最佳证据规则难以顺畅适用。通过对486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可发现刑事司法实践中主要以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来满足最佳证据规则。但该做法不仅与电子数据特性相冲突,还会造成诉讼活动的障碍,从长远来看,也背离数据司法的趋势。证据材料说和原件规则是造成电子数据最佳规则适用现状的根本缘由。学界提出的拟制原件说、置换原件说等不同观点,可划归为优化原
摘要风险社会催生了风险刑法理论,进而导致刑法介入不断提前以及犯罪圈不断扩张,危险作业罪作为生产作业事故类犯罪的前置性罪名应运而生。立法扩张可能造成自由保障不力,并产生犯罪泛化风险,这要求司法活动中应当贯彻实质解释原则,完善程序出罪机制,对危险作业罪中的构成要件要素作适当的限缩解释。危险作业罪中的危险物品应当以《安全生产法》的概念为依据,既要符合危险物品的形式要求,又要符合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
摘要多数观点认为,采用通常的结果归属路径无法解释我国刑法分则中将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等严重后果作为入罪条件、加重处罚情节等内容的规定。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归属存在多种类型,不能一概而论。依据结果归属的性质,可将其分为入罪条件、加重处罚情节、酌情从重处罚情节、自诉转公诉类型的结果归属。同时,还可依据主体内容将其进一步分为被害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以及他人发生的结果归属。其中,将被害人及他人自杀等
前言律师,他把我的钱骗了,我能不能报案?对于被害人而言,刑事控告能够通过公权力帮助自己讨回公道,是效果最好的维权方式。但是相较于故意伤害、强奸这一类暴力犯罪来说,财产类犯罪控告往往更为严苛,经侦部门通常都会要求控告人提交刑事控告书,并提供较为充分的证据材料才会进行刑事立案。本文针对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诈骗罪刑事控告、怎样提起控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刑事控告流程以及公安机关不予受案或不予立案之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