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属于会计鉴定范畴,且系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因此必须严格审查。随着2018年底四大类之外的鉴定机构陆续注销登记之后,审计这种非鉴定程序开始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导致会计鉴定和审计之间的争议凸显。为缓和司法实践中二者的剧烈冲突,2021年3月修订的刑诉法司法解释试图用专门性问题报告绕过刑事诉讼法对鉴定的明确规定,然而会计鉴定和审计属于不同的领域,执行着不同的规则,不能在刑
摘要我国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犯罪的修正历程,揭示出背后的立法逻辑从渎职到背信、从差异保护到平等保护的转变。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犯罪侵害的法益具有多元性,主要包括公司、企业的财产利益和特殊身份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前者是主要法益,后者是次要法益,经济秩序则属于附随法益。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属于修正后其他公司、企业范畴,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犯罪主体范围的认定不能脱离前置法,但也不局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对盗窃虚拟货币行为应当如何适用罪名一直是司法实践中难以解决的争议与矛盾。有观点认为,虚拟货币数字货币仅能作为数据加以保护①;也有观点认为虚拟货币应当视为一种财产,对盗窃虚拟货币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规制②。虽然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金融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2013年《通知》)认定虚拟货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货币,但是,虚拟货币在与个人财产经济利益具有紧密联系的同时,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执行机构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罚金、没收财产、责令退赔、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处置。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原因综合导致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难题。本文将在调研、分析相关问题后,针对性提出完善路径,以有效实现刑罚目的。一、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问题的调研总结 (一)刑事裁判中执行依据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和犯罪治理的现代化。要实现犯罪治理体系与犯罪治理模式的现代化变革,首先要从轻罪的治理入手。反对增设轻罪的学者往往认为,轻罪的增设可能存在诸多伴生风险:第一,从刑法基本原理的角度看,轻罪增设与刑法的谦抑本性和法秩序定位不符。第二,从刑事司法实践的角度看,轻罪增设加剧了司法资源的紧张程度。第三,从刑罚论的角度看,犯罪附随后果的广泛存在导致轻罪不轻
司法实践中,由于证券领域具备的大规模资金融合优势,以及自身的风险性、超前性特点,而成为投机敛财者的围猎场,某些犯罪分子利用非实名但实际控制的交易账户实施诸如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行为,造成大量资金损失。对此,笔者认为,准确认定实际控制账户,是查证此类犯罪的关键因素。 2019年两高《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强调以交易决策权作为实际控制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