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数字时代,跨境电子数据审查遭遇困境。新技术运用拓展了跨境范畴,而既有规则并未就跨境因素识别提供明确指引,采纳单方获取的电子数据,可能引发司法主权方面的争议。非接触式取证常态化对电子数据鉴真提出技术挑战,而取证规则缺乏权利保障内核的现状,阻碍了将数据权利保障要求转化为证据能力判断标准,在跨境场合予以机械适用无法充分保障被追诉人权利,还会降低其他国家提供协助的意愿。更深层的制约因素是数据主权
2023年6月2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1+22院校合作启动会暨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座谈会,邀请来自全国22家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座谈交流,主动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司法机关要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天朗气清,群贤毕至。今天,我们和全国22家高校、科研机构相聚
2023年5月27日,西北政法大学第四届刑事辩护高峰论坛在海南三亚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多所政法院校及国内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刑辩律师参加了论坛。网络同步直播累计观看人数超8万人。此次论坛共设刑事司法改革与刑事辩护新发展刑事法律修正与刑事辩护新形态刑事司法政策与刑事辩护新突破等三个研讨单元。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做了名为司法工作现代化与刑事辩护制度的主旨发言。以下是樊崇义教授的发言内容,整
前言商业秘密保护的民刑边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刑修(十一))前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否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在刑修(十一)后则转变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成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罪与非罪的核心;对其,司法实践如何认定?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展开研究。一 、研究样本与对象设定1、检索工具平台: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2、检索关键词:案由:侵犯
摘要网络暴力的概念可以从其所侵犯的客体的角度出发予以界定。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实施的或者在网络中实施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身体、性或心理伤害的明确行为或者象征行为。网络暴力有时在性质上会对我们所重视的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伤害,或者经常在性质上对我们所重视的利益造成的伤害更小,但行为人在主观上,甚至人格特质上表现出明显不尊重我们所重视的利益的态度和倾向,因而对我们进行侵害的可能性更高,也特别扰乱了我
在现行的司法审判实践中,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其庭审中的法庭辩论,都是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诉讼环节。这一环节,对当事人各方深入阐述诉讼观点,深入辨析案件事实,准确界定各方法律责任,正确适用法律政策,从而形成于事实法律有根有据,实现公平公正的案件审理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基于多种原因的消极影响,律师作为不同案件中当事人一方的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