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论是从宪法价值秩序下的规范关系维度考察,还是从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效果维度考察,空白罪状与其说是罪状分类的一个子类别,不如说是其体现了所有犯罪规范构造的普遍特征——犯罪构成的开放性。正是从此种意义上讲,所有罪状其实都是空白罪状。也正因为对罪状开放性结构的认识不足,所以不仅导致罪状类型化存在理论误区,而且使得叙明罪状难以叙明、简单罪状实不简单、引证罪状引而不证。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犯
命门,中医学指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体的生命之本。人体之命门,与生俱来,命门被毁,人将失去生命。科学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不存在命门,如果存在命门,说明鉴定意见是不科学的,不科学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有多个原因造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鉴定人执行了只适用审计不适用司法会计鉴定的审计准则造成的。本文以法院不采信会计审计意见为例,将审计准则与诉讼法律及司法鉴定规范对比,梳理出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或作为鉴定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网络黑灰产领域犯罪也在迭代升级,呈现更为复杂的样态。如何正确认识该类犯罪所侵害的法益,并作类型化分析,值得深入思考。在这方面,刘某使用模拟软件代他人抢挂就诊号牟利一案具有典型意义。一、如何理解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法益,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犯罪,其中较为集中的是刑法第285条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
编者按近期,医疗领域出现了一种新型犯罪——号贩子借助恶意软件抢占医疗机构就诊号谋取利益,并与上下游行为人形成黑灰产业链。为了厘清该类行为的性质,有效惩治相关犯罪,本刊遴选一起行为人使用模拟软件代他人抢挂就诊号牟利的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敬请关注。特邀嘉宾案情简介关于李某和刘某制作或使用甲软件代他人抢挂就诊号的行为性质:第一种意见认为,甲软件属于一种外挂软件,只是通过破解人机验证
黑格尔曾言:每个人都是他那个时代的产儿。在过去二十年里,中国刑法学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向死而生(陈兴良教授语)的知识转型,并且可以预见的是,这种转型在可见的将来仍会持续深化。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每一个立志于学习与研究刑法的人,不论是像笔者这样尚徘徊于刑法殿堂前的初学者也好,还是早已功成名就的法学教授也罢,都不可能躲在与世隔绝的桃花源里,而也必须向死而生。过去二十多年内的中国刑法学,很大程度上是一
摘要基于类似的发展趋势——为了因应国际压力,不断地扩张洗钱罪的处罚范围, 本文重点梳理了德国洗钱罪的新旧更迭。借助转化《刑事反洗钱指令》这一契机,德国立法者在上游犯罪的范围上改采「一 切犯罪模式」扩张可罚性范围,并透过对 洗钱行为的重塑使洗钱罪的可罚性大幅度前置。对此,本文认为,德国此次修法在诸多方面值得商榷:国际制裁压力不应成 为修法的正当性来源;改采「一切犯罪模式」模糊了洗钱罪的打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