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司法制度,在传统物理场域的基础上面临着数字化的挑战。其实,不仅在司法领域,在整个日常生活和工作领域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在传统物理空间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新的数据空间,法律层面便由此产生了一个新问题:现行法律制度都是建立在传统的实体空间的基础上的,不可能短期内建立一套全新的、针对数据世界的法律制度,那么对于数据世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冲突又该如何规制?
内容提要:《法律援助法》首次对法律援助经费问题进行了立法规制:一是明确法援经费纳入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预算,二是对于为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支持的个人与单位进行鼓励,三是规定了法律援助补贴及其标准。然而上述规定仍然具有一定的原则性、总体性,对目前我国法援经费领域存在的总量不足、办案经费比例较低、经费分配地域不平衡等问题,并未提供制度性的细化规范。未来法律援助立法应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体系,
摘 要经对817个有关疲劳审讯的案例数据的分析,以疲劳审讯为由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获得支持的比率达到10.40%(包含涉及以其他理由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法院纯粹以疲劳审讯为由排除非法证据的比率达到12.07%。实务中,认定是否疲劳审讯的变量一是审讯持续的时间,二是审讯的起止时间(是否夜间),三是被审讯者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其中,前两个变量是最具有决定性的。经统计考察,司法实践存在着对
企业合规的引介与未来推行,必然触及我国单位犯罪制度,包括成立条件、责任内涵与程序规则,企业合规的完善与单位刑事归责的确立,两者不可偏废。企业合规的未来发展对我国传统单位刑事归责理论造成冲击,归根结底在于长期以来单位犯罪教义学整体薄弱。一方面,面对国外的立法,或可借鉴之处不够或难以直接转化,造成单位犯罪教义学整体薄弱。另一方面,面对国内立法,由于对单位犯罪概念的理解存有偏差或对责任依据的认定存在
为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切实保障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21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确立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申请通知辩护制度,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死刑复核案件被告
当前,我国网络犯罪高发,采取提供银行卡、支付账户等工具帮助犯罪分子收取或转移犯罪资金的支付结算型网络犯罪帮助行为也呈现快速增长,给司法机关高效而准确地查处网络犯罪案件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司法实践中,对于支付结算型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存在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法,类似行为在不同的案件中可能分别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者被帮助网络犯罪的从犯,给此类行为的准确定性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