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本罪名属于选择性罪名。刑法理论一般将本罪简称为赃物犯罪或赃物罪。……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限于应当追缴、退赔、归还、没收的财物、物品与财产性利益。例如,甲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乙为了帮助甲避免国家机关解救,而窝藏妇女、儿童的,不属于窝藏犯罪所得。再如,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属于犯罪
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时代。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积极适应新时代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的法治需要,法律援助法通过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加强质量管理、提供便捷化措施等,努力实现两个目的:让符合条件的更多力量有更多渠道和形式参与法律援助,更有积极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更便利地享受更有质量的
现在想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四年的挂职经历,对于迄今为止几乎一直在大学教书的我而言,独特而珍贵,令人难忘。当时,西检很低调地坐落在平安大街北边的一个小胡同里,朝西正门一路之隔的就是中纪委,东邻国务院法制办,北边是个有着灰色高墙、朱红色木门的四合院,据说是一位将军的宅邸。周围的邻居们这么显赫,西检自然也很高端大气了。在和时任检察长第一次见面时,他很自豪地跟我说,中央部委110多个机关,其中有一
1月18日本号推送了李勇在《检察日报》发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误区》一文,引起强烈反响,留言评论众多,可见这个问题争议之大,需解决性之急切。 今天作者根据后台留言,补充以下两点: 一是关于帮信罪的口袋化问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在司法实践中有口袋化、有泛化趋势。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很多不应该定帮信罪的被定帮信罪了。这样导致的后果不仅仅是法律适用的混乱,更为
目 次一、嫖宿幼女罪嫖宿行为的体系性反思二、刑法典和量刑指导意见下嫖宿幼女罪刑罚力度的重新审视三、嫖宿幼女罪废止的反思性检讨四、结语:作为分析样本的嫖宿幼女罪内容提要:嫖宿幼女罪的刑事司法适用,在以行为构成为核心的定罪方面,欠缺刑法体系解释的思维,因而无法准确厘定嫖宿行为的内涵和外延;在以惩罚力度为核心的刑罚方面,欠缺量刑指导意见的关照,因而无法准确厘定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轻重。嫖宿幼女罪的罪与
近日,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暨刑事合规与刑事立法、司法改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分为刑事合规与相关立法完善企业合规刑事激励与行政激励的衔接等单元。来自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以及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的会员、理事等近200余人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围绕企业刑事合规与刑事立法,司法改革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 刑事合规与相关立法完善 企业合规意义对于企业走出国门意